(1)貯存運輸
①應貯存在密封容器內(nèi),避免受冷或曝曬。
②貯存溫度:4~40°C。
③樹脂貯存期為2年,超過2年復檢合格方可使用。若發(fā)現(xiàn)樹脂失水,不能直接向樹脂中加水,應先加人適量濃食鹽水,使樹脂恢復濕潤。
(2)預處理
樹脂在運行前須按以下步驟,進行預處理。
①陽樹脂的預處理首先使用飽和食鹽水,取其量約等于被處理樹脂體積的兩倍,將樹脂置于食鹽溶液中浸泡18~20h,然后放盡食鹽水,用清水漂洗凈,使排出水不帶黃色;其次再用2%~4%NaOH溶液,其量與上相同,在其中浸泡2~ [#]h(或小流量清洗),放盡堿液后,沖洗樹脂直至排出水接近中性為止;后,用 [#]%HC1溶液.其量亦與上述相同,浸泡4~8h,放盡酸液,用清水漂流至中性待用。
②陰樹脂的預處理其預處理方法中的第一步與陽樹脂預處理方法中的第一步相同;而后用5%HC1浸泡4~8h,然后放盡酸液,用水清洗至中性;而后用2%~ [#]%NaOH溶液浸泡4~8h后,放盡堿液,用清水洗至中性待用。
(3)防止樹脂污染
樹脂污染有幾種情況,一種為原水中有機物和膠體硅;另一種是重金屬污染;還有一種是樹脂本身長期運行中高分子裂解,造成破碎或交換容量下降,所以必須區(qū)別污染中毒的原因區(qū)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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